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5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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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7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9-6229618 623160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39-6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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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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