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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9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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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吉林省冠林教育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南顺城路书香阁花园小区A4#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培训内容:书法、脑力培训、绘本阅读、口才

教学用房所在楼层:1-2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军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公示时限:20240619日至20240627日(七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培训场所是否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是否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酒吧、网吧、娱乐场所、殡仪馆、危险化学品仓库、传染病院、监狱和看守所等建筑。

      话:0439­­6231610

      址: 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四号楼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编:134500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20240619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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