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9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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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吉林省冠林教育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南顺城路书香阁花园小区A4#楼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培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培训内容:书法、脑力培训、绘本阅读、口才
教学用房所在楼层:1-2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军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吉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公示时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7日(七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培训场所是否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是否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酒吧、网吧、娱乐场所、殡仪馆、危险化学品仓库、传染病院、监狱和看守所等建筑。
电 话:0439—6231610
地 址: 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四号楼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134500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6月19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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