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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30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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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开

 审批文号  白环抚审字[2024]6
 项目名称  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黑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439-6231608

邮箱:jlfswyz@126.com

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邮编:1345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抚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批复  小犀牛九制红参精加工告知承诺制审批表.docx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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