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18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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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
邮 编:134500
项目名称 |
生物活性肽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吉林抚松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吉林肽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泓淇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82505.57m2,建筑面积为96571m2,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食堂、厂房及污水站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人参肽粉25t、特殊医学配方膳食200万盒、特医食品100万盒、固体饮料100万盒、保健品100万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经管网排至抚松县松江河恒润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管网排至抚松县松江河恒润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锅炉排水用于灰渣调湿。
(2)废气
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5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烟道排放,生产过程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炉灰、除尘灰运至农田做肥料;蒸煮后的人参渣、隔油油脂及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脱水后含水率低于60%以下运至填埋场;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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