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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8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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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8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 

    编:134500

 项目名称  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中小企业创业园(抚松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占地面积为29846.01m2,项目租用厂房进行生产,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办公楼位于厂区西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南侧、阳光棚位于厂区中心、食品保健品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北侧、中药饮片车间位于厂区东南侧;沉淀池位于生产车间东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人参制品101.8484t。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全部用于水提工序不外排,冷凝水全部外售不外排,原料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其他废水一同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抚松县松江河恒润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泥河最终汇入松江河。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蒸汽发生器烟气、蒸煮干燥人参过程产生的异味。项目所有产品粉碎过程全程密闭,不产生废气,所有粉碎产生的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包装过程中覆膜等均采用物理法,不加热,无废气产生;项目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处理,运输过程产生粉尘极少;项目在水提、干燥等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经厂房及生产设施密闭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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