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抚松县政数局>>批前公示

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02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收藏
字号:    |
抚松县鑫浪山泉有限责任公司布草洗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县鑫浪山泉有限责任公司布草洗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 

    编:134500

 项目名称  抚松县鑫浪山泉有限责任公司布草洗涤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仙人桥镇温泉街
 建设单位  抚松县鑫浪山泉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1200m2,主要建有洗涤车间、锅炉房,洗涤车间设置洗涤生产线2条,烫平线1条,主要洗涤床单、被套、枕巾、浴巾等布草,洗涤布草600/d,年洗涤布草19.8万套,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化设备排水和洗衣废水,废水均排入疗养院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