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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8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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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松江河欣万豪温泉宾馆新建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松江河欣万豪温泉宾馆新建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6231602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

     编:134500

 项目名称  抚松松江河欣万豪温泉宾馆新建热水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松江社区七委水丽方商汇商业中心4号楼
 建设单位  抚松松江河欣万豪温泉宾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租赁吉林省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丽方商汇商业中心4号楼建设抚松松江河欣万豪温泉宾馆,并于宾馆南侧修建停车场,总租赁面积为1130m2。目前宾馆及停车场均已建成(其中宾馆布局为地下1层、地上5层),为满足宾馆24小时供应热水需要,本次于停车场西南角新建一座锅炉房,内置22.5t/h燃生物质锅炉,生产的热水供给抚松松江河欣万豪温泉宾馆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抚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小黄泥河。

2)废气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锅炉废气以及燃料、灰渣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锅炉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₂)及氮氧化物(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规定的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所用燃料及灰渣均贮存于封闭式库房内。依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在燃料堆场为全封闭结构、储罐为密闭容器的情况下,其无组织排放源强可忽略不计。因此,燃料与灰渣在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规定的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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