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宏)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的实际,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近日抚松人参博物馆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通过项目传承人个人申请,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结合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申报片等相关材料,经过专家评审、复核等相关程序,最终确定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人,共涉及两大类6个项目。至此,我县共有国家、省、市、县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8人,进一步丰富了各级传承人分配比例,使传承人队伍体系建设更科学合理,为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有效传承,提供了人才保障。
责任编辑:抚松县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