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农办和人社部门《关于开展吉林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度抚松县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4名(其中:乡镇先进个人1个、村先进个人1个、驻村工作队先进个人1个、其他先进个人1个)。
抚松县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和各部门推荐的人选,经综合评定,确定向省市推荐以下单位和人员,参加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先进集体:县农业农村局;
二、先进个人(乡镇):兴隆乡党委书记迟姗;
三、先进个人(村):新屯子镇南岗村村书记王刚
四、先进个人(驻村工作队):东岗镇西江村驻村第一书记吕绪伟;
五、先进个人(其他):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职员伯文红。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9-6858057
特此公示。
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