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新增3处违停电子抓拍设备,并对设置监控设备抓拍点位的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依法予以采集,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管12123”平台查询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一、设备点位:
1、抚松镇抚松大街与文化路交会处(抚松镇一中对面嘉乐商店违停抓拍球机);
2、抚松镇小南街与锦江路交会处(抚松镇实验小学违停抓拍球机);
3、抚松镇抚松大街与育才路交会处(抚松镇第二小学违停抓拍球机)。
二、设备功能: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抓拍。
三、启用时间本公示自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设备。
特此公示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公安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