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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8-13   信息来源: 抚松县人民政府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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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级综治工作的通知

  露政发【2015】7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级综治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

  5月11日,县综治办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吉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级综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社区、村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整体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去,实现综治工作与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以此提高社区、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融入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中。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整体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不仅为加强社区、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而且通过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机制、推进下沉服务等各项措施,可以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网格化建设及平安建设,是社区、村社会治理的治本之策。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提出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融入整体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提高社区、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要把能否抓好社区、村级综治工作列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社区、村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标准,落实社区、村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镇综治办将采取抽查的形式对各社区、村加强社区、村级综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末综治绩效考核。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整体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市、县委的部署,今年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以基层平安建设为载体,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社会化、法治化、信息化和网格化,要按照县综治办的要求把综治工作融入到整体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中。

  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社区、村级综治机构,社区、村综治委主任由社区、村“一把手”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居民委员和网格长等。要加强镇综治办建设,配备专职主任一名,工作人员2—3人。社区、村综治组织名称统一规范为“XX社区、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内设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法律服务站、“绿色家园”工作小组、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小组、反邪教工作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义务治安巡逻队等机构。综治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并确定1名负责人主管综治工作,配齐配强综治协管员。此项工作于6月15日末结束,并将社区、村综治组织机构名单上报。

  二要加强社区、村基层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治安防控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法律服务站工作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绿色家园”工作制度、宣传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形成完备的综治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制度,层层签订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状,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加强规范化工作台账建设,建立会议记录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记录簿、治安巡逻工作记录簿、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簿、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记录簿(包括流动人口、重点青少年、信访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等)、各类案件、事故登记簿、综治工作人员情况登记簿、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情况登记簿及工作开展情况记录簿、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表等各类工作台账。

  三要建设社区、村级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依托社区、村级“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工作平台,并充分借鉴社区综治平台建设模式,将综治工作内容纳入平台服务内容,综合承担社情民意收集、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巡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服务代办、政策法规宣传等任务。

  四要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运用技术手段,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数据全、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五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对群众意愿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及邪教组织人员等特殊人群众管理,消除治安隐患。

  六要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屯建设,努力实现无案件、无犯罪、无邪教、无事故、无越级上访。

  三、明确工作职责,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为推进社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石。明确社区、村综治维稳工作职责任务,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根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的部署要求,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进一步明确调解、治保、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反邪教、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消防、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二是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治安巡逻和群防群治工作,及时排查和处置治安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配合上级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三是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排查矛盾纠纷、治安和安全隐患,及时调处民间纠纷,及时上报维稳信息,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有针对性地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

  五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治能力;开展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宣传,倡导社会正气,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舆论环境。

  六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置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切实做好信访重点人员的稳控,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回复。

  七是积极处理和协助处理火灾、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八是发展壮大综治协管员、综治维稳信息员队伍,广泛搜集社情民意,按时上报影响稳定的苗头和动态。

  九是认真完成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社区、村 综治工作 通知

  露水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共印制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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